劳服企业认定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8-6-17 17:00:43 来源:德州劳动保障 点击数: 添加到收藏夹
一、法规政策依据 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等。 二、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三、认定条件 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安置富余人员、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劳服企业。 四、应提交的资料 (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企业税务登记证; (四)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富余人员的有关证件和证明。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即时受理; 2、实地考察:依据有关政策,对企业的经营项目、经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 3、报批:审核、考察合格后,报分管局长签批后,办理核准手续。 六、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五个工作日办结,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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