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17 15:37:01 来源:就业科 点击数: 添加到收藏夹
鲁政办发[2005]8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我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的创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劳动者的自主创业能力,实现了就业的倍增效应。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创业培训工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再就业这一主题,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和自主创业能力,挖掘就业潜能,推动公众创业,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为目标,面向社会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各类群体和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为重点,培养一批小老板,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建立起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促进机制,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全面引进和推广国际劳工组织与劳动保障部共同开发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模式,建立集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为一体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建立创业项目库,组建专家咨询队伍,建立一批创业基地,培养一批创业典型。2005年至2008年全省组织6万人参加创业培训,确保创业成功率达到40%以上,平均每一个成功创业者新创造3-4个就业岗位。 不断扩大创业培训的实施范围,将培训对象由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逐步扩大到失地农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组织实施机构以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为主体,扩大到具备条件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设立的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一是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对具有创业条件尚未创业的人员,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指导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二是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对新办服务型企业负责人、小型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帮助他们调整经营思路,改善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开展个性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贷款、项目选择、政策法规、诚信教育等专项知识的培训,满足不同层次和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的需求。 (二)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省劳动保障厅统筹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师资的培训和教学调度工作,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创业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通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使创业培训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科学化。 (三)组建一支专家咨询队伍。建立由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社会咨询机构和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专院校、工商联、个私协会等社会团体有关专家组成的创业培训专家咨询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项目、产品、市场等信息服务。一是建立创业学员信息库,对学员制定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论证和评审,对跟踪服务、创业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根据需要提供服务。二是提供就业政策、开业指导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是针对小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家门诊、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咨询指导,为创业者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四)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开发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各市要按照多元化征集、专业化评估、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主要包括项目征集、项目评估和项目推荐三方面内容。创业项目征集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可由政府出资聘用专业人员,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的创业项目,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有偿征集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可由自主创业人员个人提供创业项目。项目征集后进行项目评估,组织有关专家或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论证,将市场前景好、操作性强的创业项目,纳入创业培训工程项目资源库。按照"个人自愿,风险自负"的原则,通过创业培训基地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创业项目推荐给创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