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工作人员的简章
发布时间:2011-10-20 15:17:11 来源: 点击数: 添加到收藏夹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服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德城区的经济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工作人员20名(男性)。
二、用工形式和用工方向
劳务派遣。招聘的20名交通管理辅警工作人员,经统一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德州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负责为被聘任的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后全部派遣到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分配到直属一大队责任区主要路口、路段,协助执勤交通民警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品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勇于同各类违法行为做斗争;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2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5、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之间(1993.7.1-1986.7.1期间出生);
6、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7、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以下资格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1、曾受三等功以上奖励人员;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
3、有专业特长者(如:写作、计算机、法律、外语、文体特长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聘任:
1、道德败坏,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过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和正在服刑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德州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德城区三八路进步街1号);
3、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报名;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应提交获奖证书;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毕业就业主管部门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和目测,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白色背景一寸彩照4张及报名费、考务费100元,并于10月31日上午到德州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采用一卷式百分制记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身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德州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张贴公布。
3、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跑、折返跑。
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
体能测试总成绩在20分(含)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评具体评分标准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总成绩在20分以下的,取消聘任资格。
六、体检、政审
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方法合成报名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任人选,进行政审、体检。对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空缺人数从其他报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